一周后,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晨七点,法院大楼前已聚集了大批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长枪短炮对准了法院正门,闪光灯此起彼伏。市民们议论纷纷,话题无一例外地聚焦在即将开庭的“林墨案”上——这起牵涉上市公司高管、巨额资金挪用、蓄意谋杀、绑架人质的案件,早已成为全城热议的焦点。
“听说了吗?那个林墨,差点把亲弟弟撞死!”
“什么亲弟弟?他们是养兄弟!林墨为了抢项目,连养父都骗!”
“太狠了!还绑架人家女朋友,真是疯了!”
“就该判死刑!这种人不除,社会还怎么安宁?”
法院内部,气氛同样紧张而庄重。审判庭位于三楼,可容纳两百人的旁听席早已座无虚席。前排是媒体记者,后排是受害者家属、公司员工、关注此案的市民。林辰和苏婉清坐在控方证人席后方,手紧紧相握,掌心微微出汗。
八点五十分,法警押着林墨进入法庭。
他穿着深灰色的囚服,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如纸,眼神空洞而涣散,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嚣张与狂妄。他低着头,脚步沉重,仿佛背负着千斤重担。当他抬头看到林辰时,眼神中闪过一丝怨毒,但很快又低下头,不敢直视。
法庭内一片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林氏集团副总裁”身上。
九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庄严宣布:“现在开庭!本案为林墨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挪用资金、绑架人质案,现在开始审理。”
---
**第一部分:公诉指控——罪行的全面揭露**
公诉人——市检察院的陈检察官,站起身,声音沉稳而有力,开始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林墨,男,42岁,原林氏集团副总裁。经查明,其犯有以下三项严重罪行:”
“**第一,故意杀人罪(未遂)**。2023年8月15日下午6时23分,被告人林墨因觊觎林氏集团继承权,为排除竞争对手林辰(其养弟),指使司机王浩驾驶套牌货车,在城西大桥转弯处,故意加速撞击林辰所驾车辆,致林辰重伤昏迷,险些丧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第二,挪用资金罪与行贿罪**。2023年8月,被告人林墨为获取‘城西项目’分包权,指使宏远集团董事长张宏远,以‘项目合作款’名义,挪用林氏集团资金3000万元,并转入宏远集团账户。经查,该笔资金并无真实项目支撑,实为林墨向张宏远行贿的‘好处费’。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与行贿罪。”
“**第三,绑架罪**。2024年11月,在案件即将进入司法程序之际,被告人林墨为阻止证据提交,指使手下绑架苏婉清,并将其拘禁于城西废弃工厂,以人质安全胁迫林辰交出证据并发布虚假声明。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陈检察官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重锤,砸在林墨的心上。他身体微微颤抖,额头渗出冷汗。
“综上所述,被告人林墨为谋取私利,不惜杀害亲人、挪用公款、绑架人质,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
**第二部分:控方证人出庭——铁证如山**
公诉人宣布:“现在,请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位证人,王浩。
他穿着囚服,神情憔悴,但眼神坚定。他站在证人席上,面对林墨,声音低沉却清晰:“2023年8月15日,林墨给我打电话,说有个‘任务’,只要我开车撞断林辰的腿,让他不能再管公司的事,就给我20万定金,事成之后再给50万……”
他详细描述了作案过程:如何准备套牌车、如何在城西大桥蹲守、如何故意加速撞击、如何用砂纸擦掉刹车痕、如何将车弃于废弃工厂。
当他说出“林墨说,要是被抓了,就说我是不小心撞的”时,旁听席一片哗然。
林墨的脸色更加苍白,手指紧紧抠着被告席的栏杆。
第二位证人,李叔。
他穿着朴素,声音平稳:“2023年8月,林墨要求我将3000万的资金流水从‘可疑转账’改为‘正常项目支出’。我拒绝了,但他绕过我,强行修改了账目。我保留了原始流水记录,包括银行对账单、审批流程截图和通话录音……”
他当庭出示了原始流水记录,并播放了U盘录音。录音中,林墨的声音清晰可辨:“3000万打过去,城西项目必须拿到手,这是‘好处费’,懂吗?”
法庭内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听到了这**裸的行贿证据。
第三位证人,假护士。
她低着头,声音颤抖:“林墨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让我在林辰住院期间,每天在他的输液里加入一种药,说是要‘让他永远记不起车祸那天的事’……我……我做了,但后来良心不安,就逃走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