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章 立制奠基

五月的天佑城,空气中已浮动着初夏的暖意,更涌动着一股无形的、炽热的新生力量。

原宁国皇宫经过扩建与改建,核心主殿被正式命名为“天命殿”。此殿不设龙椅,仅在九级高阶之上,设一尊由整块玄玉雕琢、形似展翼凤凰的宽大主座——凰主位。

此刻,天命殿内,济济一堂。

文左武右,秩序井然。

左侧以房玄龄、杜如晦、萧何为首,其后是范蠡、狄仁杰、包拯、宋璟、沈括等一众文臣英灵及本土提拔的重臣。

右侧以李靖居首,吴起、秦琼、陈庆之、郑和、戚继光、李广等武将英灵肃立,气势如渊。

上官婉儿立于凰主位侧下首,负责记录。

林婉儿尚未正式登基,但今日之会,所议之事,实为帝国立基之根本。

“诸卿。”

林婉儿的声音清越,回荡在宽阔的殿宇内。她今日未着繁复宫装,仅是一身玄底金凤纹常服,长发绾起,简约而威仪。

“云煌旧鼎已裂,新天当立。然打天下易,治天下难。欲使‘天命’二字不坠,欲使我朝国祚绵长,非仅恃刀兵之利,更需制度之固,法度之明。”

她目光扫过下方。

“今日召集群贤,便是要议定两部根本**,为我天命帝国,立下万世不移之基。”

殿中气氛愈发肃穆。

“其一,兵制。”

林婉儿看向李靖与吴起。

“靖公,起公。你二人一个擅长统筹,一个精于练兵。我朝现有常备精锐,如凤武卒、白袍军、海军将士,皆为百战之师,然数量终有极限,且久战疲惫,需得休整补充。未来疆域日扩,防务日重,仅凭常备军,力有未逮。”

李靖出列,抱拳道:

“主上所言极是。臣与吴起将军连日商讨,借鉴历代兵制得失,兼采主上曾提及的‘义务兵役’构想,草拟《天命帝国义务兵役法》大纲,请主上及诸公审议。”

吴起亦出列,他气质冷峻,言简意赅: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旧制或寡兵而弱,或冗兵而贫。新制当求‘广蓄于民,精炼于军’,使民有护国之能,军有征伐之力,国无养兵之重负。”

上官婉儿示意,两名内侍将早已备好的草案文本,分发至核心重臣手中。

草案条文清晰,架构分明。

《天命帝国义务兵役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国防,保障帝国安全与领土完整,根据《天命宪章》(筹)精神,制定本法。

第二条:保卫家园、效忠凰主,为帝国男性公民之神圣义务与光荣职责。

第二章 兵役制度

第三条:帝国实行“常备军与府兵相结合”之兵役制度。

第四条:常备军为帝国职业武装力量,包括陆军精锐兵团、海军舰队、特殊兵种等。兵员由志愿报名与府兵选拔相结合,择优录用,长期服役,享有国家优厚待遇、军功爵赏及退役保障。

第五条:府兵为帝国兵役基础。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及法律禁止情形的帝国男性公民,均需依法登记,服府兵役。

第三章 府兵役实施

第六条:府兵役期自登记年起,至四十周岁止。

第七条:府兵每年于农闲时节,集中操练三个月。由帝国派遣退役军官及精锐老兵担任教头,教授基本队列、阵型、弓马技艺、军令法规及简单战阵。

第八条:府兵平时为民,从事生产;战时为兵,应召入伍。其基本武器(长矛、弓矢、皮甲等)由兵部制定制式,个人按能力购置,帝国给予相应补贴。

第九条:府兵在训期间,酌情减免部分家庭赋税。战时应召,按常备军士卒标准发放粮饷。立有战功者,依《军功授爵令》授田、免赋、赐爵。

第十条:府兵中表现优异、技艺出众者,经考核可选拔进入常备军,享受职业军人待遇。

第四章 预备役

第十一条:年满四十周岁退役之府兵,转入帝国预备役。

第十二条:预备役人员每年需参加为期十日的复训,以保持基本军事技能与纪律。

第十三条:国家遇有重大战事或紧急状态,可依法征召预备役人员归队。

第五章 附则

(略,包含免役、缓役条件、违法行为惩处等)

草案传阅,殿中响起低议之声。

文臣们仔细推敲着条款对民生、财政的影响。武将们则更关注训练实效与兵员质量。

房玄龄抚须沉吟:

“此制若成,则帝国兵源可谓无穷。寓兵于农,不误耕作,战时却能迅速集结数十万受过基础训练之卒,确实胜过旧时仓促征发的乌合之众。只是……每年三个月的集训,粮食消耗、教头派遣、器械补贴,所费亦是不菲。”

萧何掌管财政,立刻接口:

“房公所虑甚是。然细算之下,较之维持同等数量常备军之耗费,仍是大大节省。且赋税减免之激励,可提振农户参军之积极性,减少推行阻力。臣以为,此法可行,关键在于初期投入与后续管理必须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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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恶毒女配?我反手争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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