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空碗盛月光,也能敬英雄

清明前三日,天未亮透,杏花村的晒谷场上已燃起九堆篝火。

火光摇曳,映得人脸明明灭灭。

九百零七张粗纸被整齐铺开,每张纸上都压着一块青石,防风掀角。

纸是村里最粗糙的黄麻纸,连墨都是苏晚晴亲手调出来的——陈年“信义酱”打底,混入灶膛里积了十年的黑灰,再加一勺井水化开,浓稠如血,气味辛烈,带着发酵后的沉香与烟火气。

“不立碑,就立席;没人祭,我们来请。”苏晚晴站在高台之上,声音不高,却穿透晨雾,落在每个人耳中,“名字不能写在金殿上,那就写在百姓心里。”

她话音落下,全场静默。

老人们低头抹泪,孩子们攥紧母亲的衣角不敢出声。

这些年来,朝廷封锁消息,说北舆仓大火是天灾,说是粮库自燃,死的不过是一群贪墨小吏。

可他们都知道,那夜火光照亮半边天,整整烧了三天三夜,而守仓的九百零七人,一个都没逃出来。

他们是军人、是粮官、是农夫出身的杂役,是被人遗忘在史册外的无名者。

如今,有人要替他们写下名字。

吴细妹第一个跪了下来,手中抱着一匹褪色的蓝布。

她没说话,只是咬断线头,开始一针一针地绣。

其他妇人见状,也纷纷取出家中旧衣、破裙、孩儿穿烂的肚兜——只要是布,都能裁成招魂幡的一角。

“姐……”阿念蹲在祠堂角落,怀里搂着一本焦边残卷,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我背给你听吧?我怕忘了。”

苏晚晴走过去,蹲在他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

男孩低着头,一字一句念出那些名字,像是在诵经:“张大柱,三十七岁,陇西人,左脚有疤,爱吃辣酱……李二狗,十九岁,没娶过媳妇,临走前托人捎信回家,说等秋收就回……王青山,四十五,带了两个弟弟一起参军,三人全殁于火。”

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曾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家,有梦,有想吃的饭,有惦记的人。

苏晚晴听着听着,眼眶发烫。

她忽然明白谢云书为何执意要办这场“归魂宴”——不是为了复仇,也不是为了昭告天下,而是为了让这些人,不至于真的死两次:一次死于烈火,一次死于遗忘。

这时,院门吱呀一声推开。

谢云书扶着墙慢慢走了进来。

他脸色依旧苍白,身形瘦削得几乎撑不起那件旧布袍,右手缠着纱布,指尖渗出血丝,滴滴答答落在地上。

他手里握着一支磨秃了毛的笔,笔尖早已分叉,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没人拦他。

苏晚晴看着他一步步走到主位灵案前,将笔浸入那碗酱灰墨中,又用左手按住右手食指,轻轻一挤——一滴殷红坠落,融进墨汁里。

她心头猛地一揪。

“你做什么?”她快步上前,伸手要去夺笔。

他摇头,动作很轻,却坚定得不容抗拒。

“他们用命守了十年粮仓,我这点血,算什么?”

说完,他在第一张纸上缓缓写下:

北舆仓正谢崇山,贞和七年冬殁于火。

字迹苍劲,力透纸背。

可每写一笔,他便轻咳一声,肩头微颤,仿佛肺腑都在撕裂。

写完一行,额角已沁出冷汗,唇色泛青。

但他的手没有停。

第二人:“副尉周明远,持刀断后,焚身护册。”

第三人:“粮务使赵元通,抱账册跃井,尸骨无存。”

第四人……

每一次落笔,都像是一次剜心割肉。

血不断从他指间渗出,染红笔杆,滴在纸上,晕开如梅瓣。

苏晚晴站在旁边,拳头攥得死紧。

她知道他是谁——谢家最后的血脉,北舆仓总督之子,当年大火中唯一活下来的孩童。

那场火,烧死了他的父亲、叔伯、亲兵,也烧毁了一个家族对朝廷的最后一丝忠义。

而现在,他正用自己的血,一笔一笔,把那些被掩埋的名字重新拉回人间。

风忽然静了。

一片槐叶飘落,打着旋儿,轻轻盖住了第一个名字——谢崇山。

全场鸦雀无声。

有人开始抽泣,有人跪地叩首,有人默默接过笔,蘸墨,写下下一个名字。

阿念忽然抬头,望着苏晚晴,眼睛亮得吓人:“姐,等他们回来,能吃上新米吗?”

苏晚晴喉咙一哽,险些落泪。

她用力点头:“能。亩产三石,盐碱地都翻了身。今年春播,咱们用的是新育的‘晚晴稻’,耐涝抗旱,连荒坡都能种出好粮。他们要是回来,家家灶上有饭,缸里有酱,碗里有酒。”

男孩笑了,笑得很傻,却极安心地低下头,继续默念名字。

谢云书终于写完第九个名字,身子一晃,几乎跌倒。

苏晚晴急忙扶住他,触手冰凉。

“够了,剩下的让别人来。”她声音发颤。

他靠在她肩上,气息微弱,却笑了笑:“这才第九个……还有九百零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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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寡妇,我的媳妇竟然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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