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赵作海案

一、古井惊现残尸,疑云笼罩赵楼村

1999年5月8日,豫东平原的麦香正浓,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的村民们却被一口老井搅得人心惶惶。几个村民合伙淘井抗旱,铁桶刚沉下去没多久就被什么东西卡住,使劲拽上来一看,编织袋里裹着的竟是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性躯干,腐肉上还沾着湿漉漉的淤泥,在初夏的阳光下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是振晌吧?”人群里有人低声嘀咕。村里的赵振晌已经失踪半年,而他和同村的赵作海早就因为琐事结下梁子。这话像颗火星,瞬间点燃了村民们的猜测——1997年,赵作海和赵振晌在陕西延安打工时,赵作海私吞了赵振晌1800元工钱,两人差点打起来;同年10月,赵振晌撞见赵作海在寡妇杜金惠家过夜,提着菜刀就砍伤了赵作海的头,之后便揣着400块钱和身份证消失了。

消息传到柘城县公安局,刑侦队的人当天就封住了井口。法医在现场初步勘验:死者身高约1.7米,躯干上有钝器伤痕,死亡时间推测在半年左右。而赵振晌身高只有1.65米,这明显的差异并没引起太多注意——在那个DNA鉴定还不普及的年代,“失踪者 有矛盾的嫌疑人”的组合,已经让办案人员心里有了“方向”。

5月9日天刚亮,赵作海正在自家麦田里薅草,三个穿警服的人走过来,说“有事找你了解情况”。他放下锄头,拍了拍裤腿上的土,跟着上了警车。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一去,便是十一年的骨肉分离。

二、三十四昼夜的炼狱,被迫画押的“供词”

在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审讯室里,赵作海第一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审讯室没有窗户,白炽灯24小时亮着,三个警察轮班盯着他,不让合眼。“你把赵振晌杀了,就交代了吧,免受罪。”这样的话像念经一样在他耳边重复。

赵作海一遍遍说“我没杀”,换来的是更凶狠的逼问。他后来回忆,警察把他铐在摩托车后轮上,让他半蹲着,膝盖磨得血肉模糊;用小木棍敲他的头,打得他晕头转向;还把点燃的鞭炮放在他头顶,炸得他耳朵嗡嗡响,几天都听不清声音。最狠的一次,一个警察掏出枪,用枪托砸他的胸口:“再不招,就打死你扔井里,就说你拒捕!”

连续33天,他没睡过一个囫囵觉,没吃过一顿饱饭,有时候实在撑不住昏过去,被冷水泼醒继续审。第34天,他看着墙上“坦白从宽”的标语,突然想:“先认了吧,至少能睡会儿。”

警察拿来纸笔,让他“回忆”杀人经过。他根本没见过尸体,只能跟着警察的提示瞎编:“我和赵振晌在杜金惠家吵架,用木棍打了他头……”警察摇头:“不对,尸体上有刀伤。”他赶紧改:“用菜刀砍的……”就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供词”被炮制出来,他甚至被带去指认“抛尸现场”,可他连那口井的位置都记不清,只能被警察拉着胳膊往前走。

办案人员还找到了杜金惠,把她关在酒厂仓库里,每天只给一个馒头,逼她承认看到赵作海杀人。没读过书的杜金惠吓得直哭,在空白纸上摁了手印。赵作海的妻子赵小齐也被关了一个多月,警察让她跪在地上,问她装尸块的化肥袋是不是自家的,她不承认就不让起来,最后也被逼着认了。

尽管疑点重重——始终没找到凶器和死者头颅,尸体身高与赵振晌不符,也没有DNA鉴定——但在“供词”“证人证言”的拼凑下,案子还是移送到了检察院。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听到判决的那一刻,他在法庭上大喊:“我冤枉!”可声音很快被法槌声淹没。

三、高墙内的守望,被碾碎的家

河南第一监狱的铁门关上时,赵作海觉得天塌了。他被分到死缓监区,每天除了干活就是发呆。别的犯人劝他:“别想了,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他试着不去想,但夜里总梦见妻子和四个孩子,醒来时枕头都是湿的。

他开始拼命干活,插秧、织布,样样抢着干。2005年,因为“表现良好”,他被减为无期徒刑;2008年,又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可他心里的疙瘩越来越大,每次看到报纸上登冤案平反的新闻,就忍不住落泪。他想申诉,又怕被狱警认为“不认罪悔罪”,连减刑的机会都没了,只能把话咽回肚子里。

监狱外的家,早已不成样子。赵小齐带着四个孩子,成了村里的“杀人犯家属”,走到哪儿都被人戳脊梁骨。大儿子赵西良才十几岁,就辍学去工地搬砖,挣钱养活弟弟妹妹。小女儿赵艳丽在学校被同学骂“杀人犯的女儿”,吓得不敢去上课。赵小齐受不了这种日子,2003年带着小儿子改嫁到了邻村,临走时把家里的三间瓦房卖了,钱全给了孩子们当学费。

赵作海偶尔能收到儿子的信,字里行间都是“爸,你要好好改造”,可他知道,孩子们心里有多苦。有一次赵西良来探监,隔着玻璃,父子俩对视了半天,谁都没说话,最后赵西良抹着眼泪说:“爸,我信你没杀人。”这句话,成了赵作海在监狱里活下去的唯一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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