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大丈夫

“如何?”

杨师厚看着剧烈喘息的刘克之,心中顿时有些好笑,能搏杀猛兽的人,居然是第一次杀人。

至于他为何看的出来,因为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是这样,心慌不已。

“没事,只是有点累了。”

刘克之随手扔掉头颅,扯了一件衣服擦拭手中横刀,心中澎湃难言,这种感觉很奇怪,他在秦岭中和猛虎搏斗时,从未有过。

因为猎虎是主动的,杀人却是被动的,受到神游太虚的影响,他的性格一直都很安稳,平日里做着坊正的工作,一年可拿三十余贯,这钱已经够他生活的了,更不要说还有叔祖给的零花钱,他真的很满足这种生活。

但没想到,梦醒之后的短短数月,便喋血于市井之间,这让他的心情激荡起来。

“这就是乱世吗?”

不过片刻,横刀擦拭干净,而随着横刀入鞘,刘克之的心情也已经平复下来。

原来,杀人比猎虎容易太多了。

“走吧。”

招呼一声,二人沿路将兵器收回,向着西市跑去。

从开始射箭,到杀死董继宗,整个过程,不过一刻。

而此时的布政坊街道,百步之内,横尸数十,且方才喊杀震天,周围围观者众,皆小心翼翼的看着二人。

而二人就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的向着西市跑去。

待到二人快要跑远之后,才有金吾卫和不良人闻声而来,正与二人相对。

五六名着轻甲的金吾卫,七八名不良人,在刘克之扫了一眼后,当即便浑身僵直的站在原地,不敢上前阻拦。

在如今这个年岁,法纪废弛,武备充足,除强弩和铁甲外,民间有点条件的,家中皆有弓刀,更甚者还有皮甲,手弩等违禁之物。

再加上此时武风浓厚,还有行侠之风鼎盛,这种当街杀人之事,并不算新鲜。

即便死的是一个宦官。

所以见刘克之二人浑身血迹,一眼便是凶手的样子,金吾卫和不良人也不敢上前,哪怕他们身上穿着甲。

那横尸数十的景象,他们又不是没有看到,如此强人,不会是他们的功劳,至于会不会被上官责骂,他们并不在乎。

因为在元和年间,官拜宰相,出身武氏的武元衡,便因得罪了平卢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和成德节度使王承宗,被二人雇了游侠,当街杀死在靖安坊东门外大街上。

而且死相凄惨,被割走头颅,尸弃于市。

那时的金吾卫与不良人,也如今日一般袖手旁观,他们不过是循例罢了。

杀死董继宗之后,刘克之此时的心情只能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来形容。

被董继宗盯上,编造债务,强行追债的压抑心情,在此刻一扫而空。

待跑到西市口后,二人远远的便看到有无数人小心的向这边看来,牛礼连忙牵着三匹马跑了过来,三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而去。

因张承业早已买通金光门守将,所以三人十分顺利纵马出城,刘克之暗自将此恩情记在心中,便转头向北而去,直到天色将暗,才在渭水旁停驻。

次日天色微明,三人起身,继续赶路,过了没多久,天色大明,作为长安人的刘克之,也是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时代的关中平原,他以往并没有来过谓水。

这几日太阳蒸腾,积雪融化了一些,驻马渭水南岸,整个秦岭被大雪覆盖,云深雾罩,自西向东若隐若现,见首而不见尾,如一条蜿蜒盘旋的白龙。

山河入眼,不免豪气心生,杨师厚马鞭一指。

“前面过河之后,便是咸阳了,我们沿途北上,过汉高祖长陵之后,便是邠州节度使的地盘了,到了那里,朝廷鞭长莫及,我们便算是安稳下来,随后便能东上洛阳,去汝州了。”

渡过渭水之后,三人停驻在长陵山前。

这座长陵,经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南北十六国,隋,唐,到如今已将近千年了,昔日仿帝都长安而建的恢宏长陵,经过近千年的战火,如今只剩下残垣断壁。

见到老祖宗的坟墓变得如此残破,刘克之心中感慨万千,一旁的牛礼也是感叹出声。

“强汉啊!昔年,我大唐疆土西抵大食,东灭高句丽,北越北海,南括南诏,一匹绢,不过三百钱,一斗米,不过五钱,一柄上好的镔铁横刀,也不过一千五百钱,可谓是洛阳谷贱如泥沙,府库钱烂似朽木,是何其的强盛啊,比之强汉,无论是疆土,文治,还是武功,都不弱分毫,甚至犹有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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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唐末,做昭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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